退費辦法
入住期間為 3、4、5、9、10、11 月:
- 如果您在一個月之前取消預訂,可獲得50%的訂金退款
- 如果您在一個月內取消預訂,則不予退款
入住期間為 1、2、6、7、8、12 月:
- 如果您在二個月之前取消預訂,可獲得50%的訂金退款
- 如果您在二個月內取消預訂,則不予退款
預訂超過3間客房的貴賓:
- 3個月前取消可獲得50%的訂金退款
- 2個月前取消不予退款
此外,退款前,主恩之家將收取10%服務費作為取消訂房費用。
*退費辦法只適用於訂金。若您於付清尾款後想提早退房,恕我們無法將租金退還給您。
*如果您的行程改變,無法按預期到達台北,您的訂金在扣除服務費後可保留一年,您也可以將此筆訂金轉讓給您的朋友、親戚或家人使用。